切換為繁體中文

向道者应知的学修十事

  • 文章来源:中华道教符箓协会
  • 发表时间:2018-02-26 23:25:34

本世纪初以来,大概是因为社会节奏和生存压力的迅速加剧,与宗教相关的文化现象勃兴,修行逐渐成为一个流行话语。

 
 

大到旅行朝圣、小到洗衣做饭,凡是沾上了调整心态的内容或者传统国学的旗号,似乎都成了“修行”,这种对“修行”的泛化理解显然是似是而非的,不利于真正有志求道者的探索。

 

但另一方面,由于传统文化的复杂和深奥,阻碍了大众深入了解,又有不少对传统文化、经典一知半解的人信口开河,这也带来了混乱困扰。

 

实则严格来说,无论是学修何种宗教,其内部都具有严谨的经教体系,作为修持的指导,这也就是各宗教都有其经典的缘故,盖“经之为经,是前圣之心宗”,经典是前圣留给后人指路的明灯,依此而行才比较有减少差池的保障。

 

——古人有云:“欲知下山路,需问过来人”,修行应该向经典、圣贤学习,不宜流于师心自用,盲目自信。即如道门《元始洞真决疑经》中,就曾经教导初心学道者应修习的十事,明白晓畅,可谓是有志者的指路明灯。

 

这初学十事法,出自《决疑经》的后半部分,是该经宣说的重点所在。说经的缘由是上相青童君为世人学道的阶次发问,元始天尊答以此十法,并对每一法事做了简明的解释。

 

这十事包括:一生信乐心、二近善友、三造明师、四闻正教、五能出家、六受正戒、七隐山林及念道、念经、念师等。经中明言,学道者应当以此“初修十事以为阶梯。如人沿梯,从初一桄至第二桄,乃至极顶,陛阶亦尔,自下之高。

 
 

 

该十事可以分为如何闻法、如何修持、系念三宝等三部分:

 

一、
欣闻正法

 

经文指出,发心是修学的前提,盖人生在世,所思所行,源于自心。心中有善则行善,心起恶念则造恶,君子小人只在一念思量。

 

其云:“言善欲者,承宿习因,自然而发信敬之念,愿乐三宝,欲求出世,厌恶世间。”也即是说,凡对道门生信乐心者,都是夙有善缘,曾经在前世种下善因的人。

 

而信乐、善欲的最重要表现有两方面:一是对道经师宝自然生出信仰、皈奉、敬畏、仰慕之心,乐于供养三宝、修学经教,二是其所以信奉三宝,皈依玄门的目的,在于希求出世大道,追求离苦得乐,超凡入圣,证道成真。

 

在现实中,不少人将道教定位在山医命相卜乃至斋醮科仪的维度,似乎修道者就是看相算卦的江湖术士,或者敲敲打打的装神弄鬼。但经文对求道者的界定,是唯有诚心求道者才被视为经教教导的对象,排除了各种方伎、巫鬼之流。

 

这也意味着学道者、修道者特别是教职人员的根本宗旨,是追求大道,以期超凡入圣,而不应当舍本逐末。

 

与一般人认为的学道先拜师不同,经文指出,向道者应当先亲近善友,即通过亲近善知识,获得对教法的基本认知,然后才能寻师问道。这在目前颇有些鱼龙混杂的宗教圈、修行圈里,不失为一种防范于未然的良方。

 

经文指出,凡是倡言深信因果,劝人努力修善,追求大道的,是应当亲近的善友。而如果有人认为修善无用,一切顺其自然、随波逐浪的人,则是应当远离的恶友。

 

元代高道栖云真人也曾经将道友分为云朋霞友、良朋知友、狂朋怪友三种,认为应当与第一种人相交,方能有益于修行。(具体内容可以参考《栖云真人语录》)

 

进一步,经文提醒求道者在拜师之前需要勘明师者的见解和资质,分清楚明愚、邪正。昆阳真人曾指出,在道经师宝中,师宝的地位作用极为特殊,因为道须经传,经须师明,若遇明师,则道宝、经宝可闻于不见不闻之际。在《决疑经》中,天尊将师分为华与实两种。

 

所谓华,指内在没有正知正见,只能凭借外在的皮相装饰糊弄世人。而真正应当皈依的明师,应当是“内解备故,行无缺故,衣弊履穿,谦光晦迹,外若不肖,名大丈夫。

 

众所周知,道家一向提倡见素抱朴,强调修道应当和光同尘,大智若愚,因此经文在此特意指明,求道者不应当为外相所迷惑,须知“天道贵实,人道好华”,人道与天道相反也。即如重阳祖师及其门下许多宗师大德,生前作佯狂之状,世人大多以“风子”目之,而不知其为得道高人。

 

名师”与“明师”,只在一字之别,其内涵则不可不辨。栖云真人有云:“若口头念诵得如法,身上装束得作相,一个个堪看,使人人见喜,此是教门中应世底枝梢花叶,干甚修炼事?干甚正道事?此是权时使用。况兼心上争人争我,争财争利,与俗人一般,怎生道得我是正教也?明目者识之。

 

二、
如法修持

 

在指明如何访道寻师之后,经文开示了具体的修持步骤。其云,修道者既能亲近善友,增长智识,又得遇明师,则应当舍俗出家,专务修持。

 

经文将出家分为两类,一是从形式上讲,出家即是为远离恩爱染欲的牵缠,放弃家室之累、红尘烦扰,改俗装为道装,专心从事于修道生活,经教称此为“初出恩爱之家”。

 

二是从意指上讲,出家的根本目的和追求,并不是改换生活环境与方式,而是通过“住丛林,焚香火,三千日里勤功,十二时中无怠”的修持,实现身心对诸有染著的离弃超越,达到超凡入圣的境界,正如《玄门日诵功课经》所言:“逍遥宇宙,出入虚无,自由自在,无灭无生。方寸不立一尘,妙用直超三际。了自心一念之诚,出世上三途之苦,履长生之道路,脱苦海之迷津。

 

 
 
 

 

作为修道者,其“三千日里勤功”的主要内容是听闻、熏修正教,正教是出离诸有之家的根本保障。在经文中,天尊向青童君开示了判断正教邪教的准则,即“若有经文具十二印、应三洞者,是名正经。自此之外,皆名邪法,不可受持。”

 

所言十二印,具于《决疑经》上半部分,大体可以归纳为两条:一是指明世间一切的无常、虚幻、烦恼、困苦,二是举扬大道的超越、永恒、神圣。

 

 
 
 

 

据此,若人能舍离世间染著,追求出世大道,则能够大道出世升玄、与道合真、了脱生死、不生不灭的境地。任何经典、教诫的内容,应当符合以上两大标准,如果违背了以上两点,则不属于正教的内容,修道者不应当修习。

 

在修学经典之外,应当受戒持戒。昆阳真人在《碧苑坛经》指出:对修道人而言,戒是是降魔杵,护命符,“是升天之梯,能礼三清而超凡入圣;是引路之灯,能消除六欲而破暗除昏;是仙舟宝筏,能渡众生离苦海;是慈杠津梁,能济众生出爱河。

 

而《决疑经》则提出了“有得戒”和“无得戒”的区分,所谓有得戒,指有明文细则的戒条,如“五戒、八戒、九戒、十戒、二十七戒、百八十戒、三百大戒”等,其目的在于止恶防罪。

 

而“无得戒”有两层意涵,一是从受戒者的角度说,主要针对上层根器者,其天赋异禀,本无所犯,亦无所谓持戒,即孔子所言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者。

 

二是从修行方法和境界上说,指出一切万法本性空寂,无所执著,以正观心入修道门,超越持犯,是修道者最终要达到的境界。

 

     

决疑经》虽然提倡出家,但却并不绝对要求避开世俗。在解释“隐处山林”条时,天尊指出,中下根器者,“常畏诸尘之所染污故,入岩阜林薮之间,避诸秽恶,静然端拱,修清净行。

 

而上上士则能做到居尘不染,犹如俗谚所说的“大隐隐于市”,其身虽在庙堂之上,而心无异于江湖之远。由此,经文又将出世与入世圆融起来。

 

三、
心系三宝

 

正如前文所言,心念是一切事行的根源,十事法的全部内容也是围绕着纯全道念展开。故而十事的最后内容是对道经师宝的系念。

 

经文所言念道,一是信仰大道的救度,大道尊圣为法王,能度脱众生出生死烦苦之海,二是信仰道性人人具足,能见自身道性,即能与道合真。所言念经,一指对三洞经教信奉受持,排除杂念,修学不怠,二指要在修学基础上通达旨趣,明了真理。

 

所言念师,一方面指师尊有生发慧命之恩,故而应当顶礼恭敬度师,另一方面,应当皈依三界十方古今得道大德高真,皆为师宝,作为后辈学人皈依福田,应当仰止追慕。

备案号:鲁ICP备151208575号
主办:中华道教符箓协会 承办:临沂玉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
山东力维律师事务所 李守涛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执业证号:13713200010808561